高考信息报考章程_高考信息报考章程怎么填

大家好,我是小编,今天我来给大家讲解一下关于高考信息报考章程的问题。为了让大家更容易理解,我将这个问题进行了归纳整理,现在就一起来看看吧。

文章目录列表:

1.高考招生章程对高考志愿填报有哪些帮助?

2.福建:阳光学院2021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3.2023高考填报志愿规则

4.高考填报志愿指南的招生章程的含义

5.2022年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高考招生章程对高考志愿填报有哪些帮助?

高考招生章程是高校招生工作的重要依据,对高考志愿填报具有很大的帮助。以下是几个方面的具体体现:

1.了解招生政策:高考招生章程详细规定了各高校的招生计划、招生专业、录取批次、录取原则等信息,有助于考生了解各个学校的招生政策,为填报志愿提供参考。

2.明确报考条件:高考招生章程明确了报考各类专业的具体条件,如身体条件、学科竞赛成绩等,有助于考生了解自己是否符合报考条件,避免盲目填报。

3.指导选考科目:高考招生章程规定了各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有助于考生根据自己的兴趣和特长选择合适的科目,提高录取概率。

4.了解录取规则:高考招生章程明确了录取过程中的各种规则,如分数优先、志愿优先等,有助于考生了解录取过程,合理填报志愿。

5.提前规划专业方向:通过阅读高考招生章程,考生可以了解到各个学校的专业设置、特色和优势,有助于考生提前规划自己的专业方向,为未来的学习和发展奠定基础。

6.避免盲目跟风:高考招生章程可以帮 生了解各个专业的就业前景、发展趋势等信息,有助于考生理性选择专业,避免盲目跟风。

总之,高考招生章程为考生提供了全面、详细的招生信息,有助于考生了解各个学校的招生政策、专业设置、录取规则等,为填报志愿提供有力的支持。考生应认真阅读高考招生章程,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合理填报志愿,争取进入理想的大学和专业。

福建:阳光学院2021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高考# 导语 从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 获悉,福建:阳光学院2021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已公布,具体详情如下:

章总则

  条为了保证阳光学院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阳光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阳光学院(原名福州大学阳光学院),国标代码13468,2001年经 教育部批准,由“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福州大学与 500强企业阳光控股共同创办,2015年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民办普通本科高校,现为硕士学位授予培育单位。目前,阳光学院已发展成为一所涵盖理、工、经、管、文、法、艺、教育等学科、在校本科生1万余人的多科性大学,近三年就业率均在97%以上。

 第三条学校办学层次为本科,学制四年,办学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登龙路99号。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议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以及研究决定招生过程中的重大事宜。

 第五条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录取和日常工作。

 第六条学校成立招生工作监察办公室,负责监督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保证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举报监督电话:0591-83973679。

 第三章招生专业、计划及要求

 第七条学校2021年招生专业及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编印的招生计划本公布为准。招生计划的管理办法依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学校以英语作为公共基础外语安排教学。除商务英语专业仅招英语语种的考生外,其他专业均无外语应试语种要求。

 第九条电子商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要求高考英语成绩不低于90分。

 第十条学校各专业均无男女比例限制。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根据录取有关要求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检和专业技能复测,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依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学校根据各省(市、自治区)相关政策确定调档比例,在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批次,原则上按招生计划数100%调档。

 第十二条学校认可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制订的有关加分政策,以加分后的投档成绩调配专业或计算综合分。

 第十三条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

 1.在各省招生主管部门投档范围内,校内专业调配分以下三轮进行:

  轮: 专业志愿优先。学校根据进档考生专业志愿分布情况,对 专业志愿报名数超过计划数的专业按投档分从高到低投档,直至计划数完成;对于报名数未达到计划数的专业原则上按上线数投档。

 第二轮:第二到第六专业志愿平行。在考生 专业志愿未被录取情况下,学校根据考生第二到第六专业志愿,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调配至 轮未满专业。

 第三轮: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按投档成绩从高至低调剂至缺额专业(按照院校专业组投档的高考改革省份只能在专业组内调剂);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

 2.校内专业调配中不设专业分数级差。

 3.在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批次,按各省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成绩排序规则确定同分考生位次;在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批次,第三批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高考成绩相同则按语文数学两科成绩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成绩、外语成绩、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其他省份的考生高考成绩相同则按单科成绩排序:文史类为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理工类为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如果所有成绩均相同,则综合考虑考生特长等因素,择优录取。

 4.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和录取规则按照相关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第十四条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1.福建省艺术类录取规则。在文化投档成绩和相应专业类别的省级专业统考成绩均达到省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投档考生中,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各专业类别的考生综合分是由高考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和专业分按一定比例构成:

 编导类综合分=高考总成绩×60%+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2.5×40%;

 美术类综合分=高考总成绩×40%+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2.5×60%;

 音乐、舞蹈类综合分=高考总成绩×30%+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2.5×70%。

 2.其他省艺术类录取规则。按照各省招生办规定的录取规则录取。

 第五章收费标准

 第十五条阳光学院各专业收费标准按照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我省民办本科高校学历教育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费〔2017〕46号)文件要求执行,学费标准如下:

 (1)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会计学、酒店管理、工商管理、商务英语、法学、应用心理学、学前教育、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字媒体技术、土木工程、跨境电子商务等专业学费为26400元/年;

 (2)电子信息类(电子信息工程、物联网工程)、电子商务、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人工智能、音乐学、数字媒体艺术、舞蹈学、广播电视编导、美术学等专业学费为28800元/年;

 (3)电子商务(中外合作办学)学费为38800元/年。

 具体以各省(市、自治区)编制的招生计划本中公布的为准。

 第十六条学生公寓住宿收费标准如下:

 四人间(上 床下桌):每人每学年2400元;

 六人间(上 床下桌):每人每学年2160元;

六人间(上下床):每人每学年1680元。

 第十七条退费办法:参照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闽发改服价〔2019〕394号)通知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文凭发放

 第十八条学生经过四年全日制学习,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且德智体美达到毕业要求者由阳光学院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 ,在教育部实行电子注册。符合授予学士学位条件的毕业生,由阳光学院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第十九条电子商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生前三年在阳光学院学习,完成阳光学院学制要求的课程及学分,最后一年赴外方学习,完成外方学制要求的课程及学分,将获得阳光学院授予的电子商务专业工学学士学位及本科毕业 ,以及外方授予的国际管理本科学士学位,外方所颁发给项目学生的 与其所颁发给本国学生的 应当完全一致。未进入外方学习的学生在阳光学院完成规定的课程及学分,将获得阳光学院授予的电子商务专业工学学士学位及本科毕业 。

 第七章奖助政策

 第二十条 奖学金:8000元/生·年,按 分配到我校的名额具体确定。

 第二十一条 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按 分配到我校的名额具体确定。

 第二十二条 助学金:特困生4500元/生·年,贫困生2800元/生·年,按 分配到我校的名额具体确定。

 第二十三条设立“阳光学院 新生入学奖学金”“阳光学院 学生奖学金”“阳光学院单项奖学金”。

 第二十四条阳光控股出资10亿,设立“阳光学院创业基金”,支持和鼓励学生的创业活动。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我校未委托、授权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具体实施过程按当年教育部和各有关生源省份制订的相应政策执行。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由阳光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通信地址: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马尾)登龙路99号邮编:350015

 咨询电话:0591-83969606、83987731、83987762、83987830

 网址: /

2023高考填报志愿规则

2023年高考志愿填报规则在录取志愿批次、志愿填报模式、选考科目要求、专业服从调剂等方面发生了变化。具体情况如下:

1、录取批次设置:

录取批次设置方面的变化,将公费师范生和免费医学定向生放在了本科提前批B段,实行平行志愿。小语种、海洋运输等专业放在了本科批,实行平行志愿。

2、志愿填报模式:

高考志愿填报模式有两种变化。 ,平行志愿批次的志愿单位发生了变化。高考志愿填报具体到某个学校的某个专业,以1个“专业(类)+学校”为1个志愿,专业成为关键和基础。

第二,平行志愿批次的数量有所调整。志愿单位的改变直接带来了数量的变化,改革后普通类每次最多可填报96个高考志愿,艺术类、 类每次最多可填报70个志愿。

3、增加了选考科目要求:

新模式下,考生选报专业需要关注每个专业的选科要求,看自己是否符合要求。

4、院校专业服从调剂:

取消了“院校专业服从调剂”的填报模式,取消了专业调剂,考生不必担心被调剂的风险。

2023填报高考志愿的方法:

1、熟悉政策:

考生对于本省的高考政策要有一个整体的把握,明白哪些政策非常重要,哪些和自己切身利益密切相关,重要政策当年是否有变化。例如考生家长起码要知道所在省份有几个批次志愿,每个批次需要填报几所志愿学校,可以报考几个专业等等。

2、收集信息:

信息和渠道的来源至关重要。一般来说,考生可以选择的 渠道大致这么几条:阳光高考信息 、当地考试院及高校官网;高考高招类报纸、广播电视节目等。

3、准确定位:

定位是填报志愿中最重要的一步。我们都知道,高考录取时是将一定范围的学生,按其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成绩进行排位,从高到低,位次越高,被录取的机会就越大。填报志愿前考生可以根据平时成绩或模拟成绩来定位,看看自己在班、学校、区甚至整个省市所处的位置。

4、知己知彼:

考生和除了政策法规之外,还有弄清各个招生院校的基本情况。如学校当年的招生章程、招生计划、往年在本省的提档线、专业线、师资力量、专业设置、学科特长、就业及深造情况等等。

高考填报志愿指南的招生章程的含义

高等学校的招生章程是高等学校向社会公布有关信息的主要形式,是其开展招生工作、录取新生的重要依据。高等学校的招生章程一般包含以下内容:总则、学校全称、校址(分校、校区等须注明),层次(本科、高职专科),办学类型(如普通或 高等学校、公办或民办高等学校、独立学院、高等专科学校或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等),学习形式、招生组织机构、招生专业、人数和收费标准,颁发学历 的学校名称及 种类,录取规则、附则,联系电话、网址等。其中的录取规则对考生来说特别关键,其中列出了录取原则、限制条件或优惠条件。譬如是否录取非 志愿考生、志愿级差和专业级差、对加分优惠政策的执行,对单科成绩的要求,男女生比例,专业对身体条件的要求,奖贷条件等,对考生是否填报该校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根据教育部的规定,各高等学校应将招生章程公示,学校在招生录取中以已定的录取规则为依据,不能另加附带条件。考生在填报志愿前一定要仔细阅读,以免造成无谓的失误。

2022年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是国有公办全日制专科大学,是中国特色高水平、 示范性、教育部 高等院校,共开设了51个专科招生专业,下面就由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高考招生章程”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2022年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高考招生章程

  章 ?总则

  条 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的相关招生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专科高考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校代码:国标代码13112,学校在各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代码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公布的为准。学校办学地址: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学城文澜路99号。

 第四条 学校简介: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是国有公办院校,是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 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教育部 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学校围绕信息产品制造、信息网络、信息技术服务三大专业集群开设51个专业,与华为、阿里巴巴等 企业共建产业学院,将企业的核心 技术和资源融入到人才培养全过程。

 第五条 颁发学历的学校名称为: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普通专科毕业 。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是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第七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组织实施机构是招生办公室。

 第八条 学校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组,负责该地区招生宣传和咨询。

 第九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实行上级主管部门、内部和第三方多重监督机制,学校招生工作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学校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本校生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经审核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凡符合生源所在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其中: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省(自治区、直辖市)专业统考;报考定向培养军士的考生,年龄不超过20周岁,未婚,政治、身体条件需满足相应规定。

 第十二条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定向培养军士相关专业体检要求参考《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由地方兵役机关组织实施。

 第十三条 学校依据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按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按招生的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四条 我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执行加分优惠政策。

 第十五条 我校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录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理工类、文史类、艺体类分类录取。

 第十六条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若生源不足,则参加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的录取或者按规定提取其他志愿录取。

 第十七条 录取办法:江苏省进档考生基准成绩采用“投档成绩+同分排位”进行排序,仍有同分的则按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中考生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合格门数排序录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进档考生基准成绩采用“投档成绩”进行排序,仍有同分的则依次按考生数学、语文、外语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普通类考生、艺术类考生的专业安排采取“专业清”的原则,定向培养军士类考生的专业安排采取“分数清”的原则。

 第十八条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第五章 其他

 第十九条 学校录取的考生,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由学校寄发 。

 第二十条 学校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为英语。

 第二十一条 学校根据经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苏物价2014136号)按学年收取费用(币种:人民币),文科类专业4700元,工科类专业5300元,艺术类专业6800元。

 第二十二条 学生公寓住宿费为每学年人民币1000元(苏价费2002369号、苏财综2002162号)。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及身体复检。经复查不合格者,根据 相关规定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 我校已建立“奖、助、贷、勤、保、减、缓、补”八位一体的资助政策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前可向户籍所在区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入学时如暂时无法缴纳学费,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办理缓交;入学后可向学校递交《江苏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暨 教育资助申请表》,申报家庭经济困难,由学校核实认定后予以相应的资助。相关政策详见学校招生网及迎新系统,资助政策咨询电话:025-85842432。

 第二十五条 学校通讯地址: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学城文澜路99号,邮政编码:210023。

 招生咨询电话:025-85842018、400-888-1154

 招生传真:025-85842018

 电子信箱:zsb@

 监督电话:025-85842199

 招生信息网址:/

 招生官方微信:南信招生(njcitzs)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通过我校招生网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二十七条 我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如遇 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好了,关于“高考信息报考章程”的话题就讲到这里了。希望大家能够通过我的讲解对“高考信息报考章程”有更全面、深入的了解,并且能够在今后的工作中更好地运用所学知识。